6月27日,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發出通告,為便于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內部管理,即日起實行廣東省居民個人赴香港、澳門旅游按目的地分別選擇不同申請表格填寫;同一申請人不能同時申請赴香港、澳門個人游簽注,只可選擇提交其中一份申請,待領取該申請的簽注后,方可提交另一份申請。按此最新規定,個人赴港、澳簽注將不能同時申請辦理,從今年9月起,如果僅持有赴港簽注而無澳門簽注的,不再允許由香港入澳門,這意味著個人赴港澳游將正式“分家”。
據了解,5年來赴港、澳的個人游客量可謂旗鼓相當,前三年是香港游的增幅大,從2006年起,澳門的個人游增長幅度與總客量逐漸趕超了香港。有出境游組團社的負責人表示,按規定,如果申請人的港澳通行證內有有效的香港(澳門)簽注,申請人就不能重復提交與該簽注前往地相同申請。從今年9月1日起,對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和赴香港簽注而無澳門簽注的內地居民,不再允許由香港進入澳門。這個措施對于目前我市的港澳游影響不大,因為一直以來,在市民的港澳游行程中,選擇港澳聯游的不多,選擇前往一地的市民占了大多數。在某企業工作的何小姐向來喜歡到香港或澳門購物,但很少港澳兩地一起去的,因此即使港澳游“分家”了,對她來說也沒什么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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