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康尼(Jason Kenney)20日宣布,由今年夏季末開始,外地人士申請多次進出境簽證時,可由過往最長的5年期,轉為10年期。
加拿大移民部表示,通常加拿大政府會鼓勵正在申請受擔保移民類別的父母及祖父母,申請上述多次進出境簽證,從而當等待申請批準期間,可經常到加拿大探望子女;現時也鼓勵商業訪客申請該類簽證。康尼說,目前中國訪客都需要申請簽證,該多次進出境簽證可方便“低風險”申請者,也減少簽證辦事處的工作量,從而可集中調查危險人物企圖入境。
移民部指出,現在愈來愈多的國家發放10年期的護照,故移民部會依據申請者的護照有效期發放簽證。若護照有效期是10年,他們也有資格申請10年期的多次進出境簽證。
PBISS移民服務協會的蔣駿說,簽證官有權發出10年少1個月的簽證,但其實最后要看護照的有效期限。若護照只剩2年有效期,那么最多只能拿到2年減1個月的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