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旅游保險宣傳周”旨在宣傳旅游的客觀風險、旅游保險的功能,強化游客和旅游企業的旅游保險意識,進一步深化“旅!焙献鳎蛊髽I可以積極參與到宣傳周活動中,并介紹“旅游組合保險”的發展情況及旅游業發展的安全保障。
近年來,在國家有關政策方針的正確指引下,云南省旅游業得以快速、健康、穩定發展,主要旅游經濟指標在全國位居前列,旅游業已成為云南省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支柱產業,在云南省社會經濟發展中具有日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在旅游業告訴發展的過程中,也凸顯了旅游業的高風險,暴露了旅游業安全保障機制的薄弱和抗風險能力的嚴重不適宜性。
針對目前云南省旅游業經營過程中的高風險性、旅游安全保障機制的薄弱性和抗風險能力嚴重不適應性,自2010年起,云南省建立了一套相對完整的旅游安全保障與救援機制,并構筑了與此相對應的保險保障體系即云南旅游安全組合保險。
該保險項下包括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云南地區)超賠保險、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保險及其他相關旅游延伸保險產品,貫徹有責賠付、無責墊付并代位追償的理賠原則,為游客“平安游云南”提供保險保障。該套機制的建立,是云南省旅游業發展的客觀要求,為云南省旅游產業綜合改革試點的順利推進提供必要保障,能夠成功應對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有效轉移、化解和減少旅游業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風險、損失等后顧之憂。
據悉,十一五期間,云南省旅游安全協調工作委員會積極推動旅行社協會、旅游車船協會與保險公司合作,按照“有責賠償、無責墊付”的原則,在全國率先“推行旅游安全組合保險”,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金額100萬元,每次事故累計最高賠償金額2500萬元,全年事故賠付不封頂,有效化解了旅游企業的經營風險,得到行業的普遍認可。(李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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