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參賽條件:
凡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旅游事業,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和一定普通話水平的年齡在18~28歲、身高在1.6米以上的江門籍優秀女青年,或在江門居住至少2年以上的任何國籍女青年均可參賽。
二、報名方式:
1、到江門日報社(江門市華園中路25號)領取報名表格一份,并完整填寫。
2、隨表格附上2寸免冠近照2張,7寸生活近照2張(照片背后請寫明“姓名及身份證號”)。
3、提供身份證復印件1份,戶口簿復印件1份(外籍參賽者以護照為準)。
注:所有個人資料恕不退回,由主辦方統一保存。
三、報名日期:
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6月19日
四、比賽程序:
1、海選:評委及工作人員將根據報名者提供的個人資料,挑選出50名形象氣質俱佳的選手進入初賽。
2、初賽:選手將在江門日報社網絡直播室進行現場PK,網友可以在直播期間進行投票,網絡投票將納入總分考評,很大程度上決定選手的去留,初賽將淘汰30名選手,最終獲勝的20名選手將進入決賽。
3、決賽:選手將于7月2日在首屆珠中江旅游展上,通過旅游知識問答、才藝表演、個性展示等方面的PK,角逐江門旅游形象大使。
五、評選規則:
江門旅游形象大使選拔組委會將聘請有關領導及專業人員組成大賽評委會,負責大賽評審工作。在決賽中脫穎而出的前10名選手將成為首屆江門旅游形象大使。初賽、決賽將通過中國江門網進行網絡直播。大賽的具體評分標準、評分規則及辦法由大賽評委會制定,評委會擁有大賽的最終解釋權。
六、獎項設置:
成為首屆江門旅游形象大使的10名選手,每人將獲得價值2萬元的獎品及獎金,并有機會被推薦到江門知名企事業單位工作;入圍決賽的20名選手,每人將獲得價值5000元的獎品及獎金;入圍初賽的50名選手,每人將獲得精美禮品1份。(莊英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