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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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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來源: 南方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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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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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國內航油價格如期降低,很快,南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就發出通知,分兩步調整了燃油附加費。從11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由140元調整為130元。旅行社人士表示,已出票游客將按原標準收取燃油附加費,11月5日則按照新標準收取,下調不會導致旅游團費用出現波動。
根據南航、川航、海航等多家航空公司發布的通知,此次國內航線燃油附加征收標準的調整分為兩次,第一次自昨日起,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體燃油附加費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由40元下調至30元,而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仍然收取70元。
而第二次下調自11月5日起,成人國內航段(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按70元征收,與此前標準相同,并未下調,而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由原來的140元下調至130元。同時,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仍然收取30元,而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由70元再次下調至60元。
昨日,國家發改委與民航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自當日起進一步完善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根據規定,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累計變化幅度超過每噸250元時,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最高標準方可按現行聯動機制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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