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加內地赴港游客的權益透明度,促進旅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旅游事務署于7月19日發布《內地赴港團體游游客須知》。
內地和香港特區政府及旅游業界十分重視內地游客在香港的消費權益,在2010年內地與香港旅游工作磋商會議上,內地與香港旅游主管部門就合作加強規范內地赴港旅游市場的具體措施進行了交流與磋商。香港旅游事務署經廣泛征求意見,擬定了《內地赴港團體游游客須知》,由香港各旅游和消費者權益單位廣泛宣傳;國家旅游局將通過報紙網絡等多種渠道發布《內地赴港團體游游客須知》,切實提高游客合法權益透明度。
《內地赴港團體游游客須知》主要有兩個方面內容:
一是要慎選旅行社及旅游團。游客應比較不同旅行社及旅行團價格,盡量選擇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內地組團旅行社必須具備國家旅游局認可經營出境游的資格。游客不應參加不符有關資格的旅行社經營的旅行團;旅行社必須就旅游行程與游客簽署合同,詳列旅游行程細節,以保障游客的消費權益。旅行社如并團來港,亦必須先征得游客同意;旅行社必須委派領隊跟隨團隊出團,領隊應在行程期間維護團隊的合法權益。香港地接旅行社應持有香港特區政府發予牌照;如團隊有觀光或定點購物活動,旅行社必須于團隊抵港后委派一名持有香港旅游業議會發出導游證的導游全程接待;導游應在團隊抵港后,及時向每位團員派發與旅游合同相一致的在港期間行程表,清楚詳細列明行程資料,并讓團員保存參考。如有疑問可致電香港旅游業議會查詢;如非特別原因,導游不可改變行程表所列行程,如更改行程,須向游客清楚說明,并征得游客同意。
二是要維護消費權益。游客在港可自由選擇是否購物,旅行社、商鋪或導游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游客消費,也不得強留游客在定點店鋪內。游客購物前應留意銷售條款,并參考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精明消費香港游”網站;根據旅游業議會“入境旅行團(登記店鋪)購物退款保障計劃”,游客如在旅游業議會登記的店鋪內購物后不滿,可于購貨日起計6 個月內提出退貨要求,如貨品沒有損壞或因使用而導致損耗,就可獲全數退款。游客可以憑單據正本和符合退貨要求的貨品聯絡商店辦理退貨;根據香港的《商品說明條例》,零售商對貨品作出虛假陳述或展示誤導價格是違法行為,游客可致電香港海關舉報。游客宜保持警惕,以防被騙,尤其是陌生人士提出的建議或請求,例如聲稱籌款、表示可作祈福、兜售平價產品或服務,或提供投資機會等。香港旅游發展局積極推廣“優質旅游服務計劃”。游客選擇有“優”字標志的商號,消費時更有保障。
《內地赴港團體游游客須知》的發布是內地與香港旅游業界合作開展“品質旅游”的重要內容,有利于進一步增加游客權益透明度,對推進內地赴港旅游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附:《內地赴港團體游游客須知》全文
內地赴港團體游游客須知
內地和香港特區政府及旅游業界十分重視內地游客在香港的消費權益,以下資料有助游客安心參加旅行社組織的赴港旅游。
一、慎選旅行社及旅游團
游客應比較不同旅行社及旅行團價格,盡量選擇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旅行社,不要盲目追求低價旅游線路,避免落入低價陷阱,影響旅游體驗。收取高價的旅游團,亦不一定是質量保證,關鍵在其是否誠信經營。香港旅游發展局與內地旅行社合作推出「優質誠信香港游」產品,規定無指定購物項目、無任何附加費、無強迫自費活動,以保障游客利益。有關詳情,可瀏覽旅發局網頁:http://www.discoverhongkong.com。
(一)關于內地組團旅行社
1、旅行社在內地經營赴港游,必須具備國家旅游局認可經營出境游的資格。有關名單見該局網站www.cnta.gov.cn。游客不應參加不符有關資格的旅行社經營的旅行團。
2、旅行社必須就旅游行程與游客簽署合同,詳列旅游行程細節,以保障游客的消費權益。旅行社如并團來港,亦必須先征得游客同意。
3、旅行社必須委派領隊跟隨團隊出團,領隊應在行程期間維護團隊的合法權益。
(二)關于香港地接旅行社
1、香港地接旅行社應持有香港特區政府發予牌照。香港持牌地接社名單載于特區政府旅行代理商注冊處的網站www.tar.gov.hk。
2、如團隊有觀光或定點購物活動,旅行社必須于團隊抵港后委派一名持有香港旅游業議會發出導游證的導游全程接待。
3、導游應在團隊抵港后,及時向每位團員派發與旅游合同相一致的在港期間行程表,清楚詳細列明行程資料,并讓團員保存參考。如有疑問可致電香港旅游業議會查詢。
4、如非特別原因,導游不可改變行程表所列行程,如更改行程,須向游客清楚說明,并征得游客同意。
二、購物消費
(一)消費權益
1、游客在港可自由選擇是否購物,旅行社、商鋪或導游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游客消費,也不得強留游客在定點店鋪內。游客購物前應留意銷售條款,并參考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精明消費香港游」網站:http://shopsmart.consumer.org.hk。
2、根據旅游業議會「入境旅行團(登記店鋪)購物退款保障計劃」,游客如在旅游業議會登記的店鋪內購物后不滿,可于購貨日起計6 個月內提出退貨要求,如貨品沒有損壞或因使用而導致損耗,就可獲全數退款。游客可以憑單據正本和符合退貨要求的貨品聯絡商店辦理退貨。
3、根據香港的《商品說明條例》,零售商對貨品作出虛假陳述或展示誤導價格是違法行為,游客可致電香港海關舉報。
4、「優質旅游服務計劃」是香港旅游發展局轄下的服務認證計劃,商戶要成功通過該局的評審,其產品及服務質素達到明碼實價、數據清晰及優質服務的標準,方可獲發「優質旅游服務」標志。游客選擇標示有關標志的商號,消費時更有保障。有關詳情,可瀏覽旅發局網頁:http://www.discoverhongkong.com。
(二)保持警惕
游客宜保持警惕,以防被騙,尤其是陌生人士提出的建議或請求,例如聲稱籌款、表示可作祈福、兜售平價產品或服務,或提供投資機會等。
(三)在港有用電話
香港旅游業議會入境游客服務熱線:(852)2807 0707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熱線:(852)2929 2222 香港旅游發展局熱線:(852)2508 1234 香港海關熱線:(852)2545 618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旅游事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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